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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焚烧野草引发森林火灾获刑二年,企业替代性赔偿种植,9524株代偿补植树苗成活……3月12日植树节,湖北各级法院活用“生态司法修复”手段,为荆......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焚烧野草引发森林火灾获刑二年,企业替代性赔偿种植,9524株代偿补植树苗成活……3月12日植树节,湖北各级法院活用“生态司法修复”手段,为荆楚大地“充植”复绿。
男子放火烧草引发森林火灾获刑二年
3月12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焚烧野草引发的失火案,被告人何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22年初,被告人何某某为方便栽种杨树修路,将山脚下的野草点燃焚烧,并在未检查过火草地是否完全熄灭便离开,导致未曾完全熄灭的野草复燃并引发山火,后在村民的全力扑救下终将山火扑灭。经随县林业局实地测绘评估,此次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共计27.0006公顷(折合405.009亩)。2022年7月11日,何某某在随州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以失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某在以焚烧方式清除杂草的过程中,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引发了山火,造成了过火有林地面积达21.5898公顷(折合323.847亩),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其认罪态度、造成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何某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随州中院经审理后,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潜江市返湾湖畔“替代赔偿”植树
纸业公司替代性赔偿植树117株
3月10日,湖北省潜江市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在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共同监督见证某纸业有限公司进行“谁破坏,谁修复”的替代性赔偿种植活动,这也是该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首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的典型案件。
据悉,某纸业有限公司作为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及替代性修复种植责任人,系因其对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造成了环境污染。专业评估后,确定该公司造成生态损害23387元。经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磋商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通过异地补植方式在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基地种植池杉等幼苗至少117株。该协议由汉江中院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该公司负责人在现场承诺表示,对公司造成的环境损害行为深感愧疚,已深刻认识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同时也见证了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心和执行力度。在此后的经营活动中,公司将对生产设备进行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杜绝各种环境污染行为。
湖北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案补植复绿验收
湖北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案补植复绿验收
2022年底,湖北省首例以补种树木并结合购买碳汇方式修复生态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杜某某因非法在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采伐树木144棵,造成了相关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判决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用于购买碳汇,并补种树木432棵。
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这些树木的成长情况究竟如何?植树节来临之际,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十堰市林业局有关同志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共同前往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办事处安乐河村白果树沟,对杜某某滥伐林木生态破坏责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工作。
补植复绿现场,树苗星罗棋布,花蕾含苞待放,蓝天与绿草相映成趣,焕发着春天的生机与活力。据丹江口市林管中心的负责人介绍,目前,杜某某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补植复绿计划书的要求,栽种紫薇、红叶碧桃等树种,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
“案件不仅要判得好,还得要执行得好,只有把司法判决的结果切实履行到实处,我们的绿水青山才能够得到长久的保护。”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办事处中心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宋明英说。
老河口市劳务代偿修复顺利
9524株代偿补植树苗成活
3.12植树节来临之际,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与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回头看”行动,共同检查某滥伐林木案件办理中补植复绿的9524株树苗成活情况。
经3月10日现场检查,一棵棵新生树苗长势喜人,地下扎根牢固,地上株高达80cm,达到植被恢复的预期效果。法检联手,共同见证了这片山林的“失而复还”。
该滥伐林木案被告人邱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并对无证滥伐近3000棵蔸花栎树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但针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十几万补植修复费用,邱某却表示因经济能力不足,无法足额缴纳。
为有效化解该类案件定了罪、罚了人,生态环境仍然难以恢复的尴尬局面,法院干警深入被告人家中,一方面了解被告人家庭困难情况,另一方面就本案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新路径,引导鼓励被告人通过自己劳务代偿与第三方修复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补植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在补植复绿期间,老河口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林业局、黑虎山水库管理处三家单位,先后3次前往补植复绿地点,检查评估当地山林受损现状、季节性种植品种及林地预期成活率等,并提出参考性建议。
最后经现场确认,被告人种植的枇杷树、桂花树、香樟树、广玉兰、银杏树、石楠树等树苗共计9524株,均已达到修复要求。经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监督,老河口法院审委会会议讨论认定,邱某已实际履行修复责任,决定对邱某依法判处缓刑。
有砍伐证超采也构成滥伐林木罪
3月12日,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法院发布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有砍伐证,但超采也构成犯罪。
被告人李某以生活烧柴为由获批采伐量2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李某在其林权证范围内砍伐杂树折合立木蓄积23.5立方米,以每斤0.25元的价格卖给他人,共卖出17吨,获利8500元。
法院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500元,上缴国库。
本案中,李某虽然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但实际采伐超出行政许可,数量较大,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采伐多少数量的林木构成滥伐林木罪?兴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江介绍,根据刑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行为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达到12立方米或者幼树600株以上,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达到60立方米或者幼树3000株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采伐自家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是否需要采伐许可证?黄江介绍,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图片由相关法院提供)
(来源:极目新闻)